周盛俊杰谯周古史学论-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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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盛俊杰谯周古史学论-古籍

周盛俊杰
谯周为蜀汉时期巴蜀学术界最为广博精深之学者,其在世时已膺“通儒”、“硕儒”之称,著述颇为丰富,《传》称:“凡所著述撰定《法训》、《五经论》、《古史考》书之属百余篇。”[1]惜已并皆散佚,其名目、遗文之可考者,据清姚振宗《三国艺文志》所著录:经类四种、史类七种、子类二种,如此而已。[2]然就此而论,于蜀中学者已可谓前无古人矣。诸书中以《古史考》最为杰出,史称:“谯周以司马迁《史记》书周秦以上,或采俗语百家之言,不专据正经,周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迁之缪。”[3]此书虽佚,然以其释解多精义,故征引者众,清世有章宗源、黄奭两家辑本,佚文达百数十条;[4]其于诸多古史问题,即以今日视角审之,亦多足以补正旧说,校以他家之书,其义自见,此可毋庸赘述,然其遗文所涵祖国古史发展之深层义蕴,则非学者皆能洞见。先君子文通公尝为《汉以后有关古史之著作》一文,[5]略有揭陈,然言之甚简,又仅涉其一端,未克尽其奥旨,愚读遗文,深以为憾。兹谨据先君遗意,并默探研所见,略为敷衍申论,冀能彰显谯氏卓越史识,幸读者鉴之。
谯周时之言古史者,莫不皆称三皇,且其时三皇之说已有四种,然诸说者于三皇之为谁何?及其先后序列之故,皆未能提出有理致之表述,不为缥渺之玄言,即为妄诞之神话,且多除三名而外不着一语,殊令读者难置可否。谯氏则不然,明确指出燧人“为三皇之首”,[6]次为伏牺、神农。[7]且更又言:“造作钻燧出火,教人熟食,铸金作刃,人民大悦,号曰燧人。”钻燧出火教人熟食为前人通说,可无辞费,而“铸金作刃”,则他书所无,宜当亦有所受,且此语显然有误,然此误则非周之所能知,度其意当为用火以制作工具,宜不诬也。是周之述燧人也,与近世人类学所谓:“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分开。”[8]“人类还不知道用火时,……也没有人工制造的工具。”[9]何其相似乃尔!至于伏牺,以《易·系辞》有张大其观象制器之说,且暗有以伏牺为首出圣王之意,故古之言三皇者多以伏牺为首,然此则谯周所不取。且曩之述伏牺者,或多止言其“取牺牲(鸟兽)以供庖厨”[10],而于《易系》张言之“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竟亦遗之。渔猎生产于原始社会早已有之,然作网罟以为渔猎工具则为时稍晚,且此为原始渔猎生产之一大发明,为当时生产之一大进步,此正伏牺之所以为伏牺;而《古史考》遗文所记伏牺事虽不多,然能明载“伏牺作卦观象而作网罟”,此正谯周史识之所以高于《白虎通德论》及《帝王世纪》也。至于他家之述伏牺竟于“取牺牲”亦或遗之者,[11]则更不足道也。至神农之作耒耜,则自《系辞》以下类能言之,然《世经》之述神农虽引《易系》而亦竟遗此事,是其于耒耜发明之重大意义显乏认识;而《帝王世纪》又竟以“始教天下种谷”[12]称之,则又将欲尊之,适以贬之。盖近世人类学表明,原始农业早已存在,世称火耕农业,或刀耕火种农业,最为粗陋低下,自耒耜发明,则可用以深翻土地,改变土壤结构,延长土地使用寿命,不仅可提高产量,且更便于开荒,又可进行水田耕作,于是耕作方法由原始生荒耕作进至熟荒耕作,为原始农业之一重大进步,此方为神农之所以为神农。《古史考》遗文记神农事虽少,然能明载“神农作耒耜”,其识见显较《世经》、《帝王世纪》高明也。综上不难看出,谯周之述古史虽尚未能突破三皇五帝之框架,然能尚论祖国原始社会之三大发明以定三皇之为谁何!而其叙燧人、伏牺、神农相续之事,又与近世人类学论原始社会由取火而脱离动物界、进而入于网罟渔猎、更进而入于耒耜农业之演进程序相合,较之古代儒者之赞古皇皆为圣智、文明教化早已倡明之说,及近代学人只知笼统以用火说燧人、以渔猎说伏牺、以农耕说神农,似我国古代只长期为一徐徐于于浑浑噩噩之人群,离开出土文物将无以说演进之迹者,其相去亦远矣。
《礼记·正义》引“谯周《古史考》”云:“遂人次有三姓乃至伏牺。”[13]“伏牺以次有三姓至女娲,女娲后五十姓至神农,神农至炎帝一百三十三姓。”[14]司马贞《补三皇本纪》引《古史考》云:“炎帝之后凡八世五百三十年,而轩辕氏兴焉。”[15]《礼记·大题正义》于谯周说后又言:“《古史考》遂皇至于伏牺唯经三姓,《六艺论》云:历六纪九十一代,其文不同,未知孰是?或于三姓而为九十一代也。案《广雅》云:一纪二十七万六千年。方叔机注《六艺论》云:六纪者:九头纪、五龙纪、摄提纪、合洛纪、连通纪、序命纪,凡六纪。九十一代者,九头一、五龙五、摄提七十二、合洛三、连通六、序命四,凡九十一代也。但伏牺之前,伏牺之后,年代参差,所说不一,纬候纷纭,各相乖背,且复烦而无用,今并略之。唯据《六艺论》之文及《帝王世纪》以为说也。”是唐前有关古史之时间,其说极为纷繁,不可究诘,学者多不信据。试检《路史》之前、后二纪,即可见其名目之多,说法之乱,或以纪,或以姓,或以世(代),或以年岁,或数名拜用,驳文杂厕,不可条理,如欲会通,则如治丝而棼,适以益乱。即以专事网罗奇闻异说之罗泌父子,亦以“均为诞妄”视之,并皆“存而不论”。[16]至唯据郑皇为说之孔颖达,虽强以后世王朝之姓世为释,仍不可通,乃至明言:“《世纪》之文,未可信用。”至于《六艺论》,他处所引,亦多异辞,《曲礼·正义》云:“燧人至伏牺一百八十七代”,《辩正论·注》又引:“燧人殁,伏牺皇生其世,有五十九姓,……在位合一万一千一十二年。”盖或据谱谍所传,或据历数所推,或为毖纬所言,是郑氏亦止众说杂陈,自相违异,莫可适从。翻不若谯周《古史考》之炎帝以上记之以“姓”,炎帝以下记之以“世”,既简且明,条然不紊,且校核以原始时代之社会组织,又适相符会。据近世人类学研究,人类原始社会组织演进之迹,起始为游团(或原始群),其次为部落,再次为酋邦(或部落联盟),最后乃为国家。游团为期虽长,然其生产低下,每团人员不到百人,且组织松散,文献几无痕迹可寻。自部落以下则略可知,部落由氏族组成,氏族为有血缘关系之群体,一部落内可多至数十个层次不同之氏族;一氏族可有数十人、数百人,以至千人,而一部落则可多至数万人,以至数十万人。每氏族有自己之名称,亦可称为“姓”,氏族成员一律平等,氏族酋长(首领)由氏族中有德望有威信者担任,由选举产生或自然形成,酋长虽为首领,然无任何超越氏族成员之特权,其处理公务需遵照大众意见。部落由有共同语言(或方言)、共同经济、共同文化且地域相接之氏族群组成,部落有由氏族酋长及军事首领组成之部落议事会,负责处理部落公务,部落亦有一最高首领,即部落酋长,然亦无多大权力,在处理紧急公务之后,尚需经议事会认可。部落酋长由选举产生,常由不同氏族之酋长更迭当选,由于各氏族之“姓”不同,因而部落酋长之更换,即常表现为不同“姓”人士之更迭继任。《古史考》对燧人、女娲、伏牺、神农各部间之时间距离记之以若干“姓”,当正为其酋长由不同“姓”之氏族酋长更迭担任之实录。当原始社会组织由部落发展至酋邦,由于社会生产之提高及群体之扩大,从而滋生一负责酋邦经济、社会、宗教活动之管理集团,其核心为酋邦酋长,统领一批助理及随从,而酋长之权力亦逐渐膨胀扩大,可撤换下级首领及对社会产品进行再分配。酋长既有如此之权力地位,因亦渐由公选向世袭过渡,始时系于某一氏族或家庭内选出,后此选择程序渐变而为长子或幼子之特权,遂渐形成世袭制度。此制既立,酋长职位之传承遂为父传子、子传孙,子子孙孙世世承袭,此《古史考》于炎帝后君位传承之所以记为若干“世”也。故谯周《古史考》于古代君位之传承炎帝之上记以“姓”、炎帝之下记以“世”,实为我国原始社会组织由部落而酋邦演进程序之实录,而他家之异议纷纭,殆皆多为瞽说也。
五帝之说战国时因五德终始之传而有五方帝、五色帝者,盖皆神五帝故学者不用以言古史。人五帝则以《月令》、《吕览》、太皞、炎帝、黄帝、少皞、颛顼之说较早,并皆人帝而以配五方五色,此五帝虽皆传说中之人帝,而太皞一名后与伏牺相绾,炎帝与神农相绾,皆事涉三皇,后世遵信者盖寡。战国后期,“天下一家,中国一人”之大一统思想渐盛,[17]于是《五帝德》、《帝系姓》之说生焉。[18]此说以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并及三王始祖,皆为黄帝子孙,且托为孔圣以授宰我者,显为群儒之所信奉;且又为“先黄老而后六经”之司马迁所接受,据之写为《太史公书》之首篇《五帝本纪》,且于篇末更重言:“自黄帝至舜禹皆同一姓,而异其国号以彰明德。”于是学者遵信无异辞者几二千年。至清乾隆时崔述东壁作《考信录》,始言:“古者本无皇称,而帝亦不以五为限,绝不可以三五约其数焉。”“《国语》始有一人子孙分为数姓之说,而《大戴记》从而衍之,《史记》又从而采之,遂谓唐虞三代共出一祖,而帝王之族姓遂乱杂而失其真矣。”[19]然皆未予详说,遂至谬种流传逾二千年。然崔氏前一千五百年,谯周之师已挑战此说,史载:秦“宓见《帝系》之文:五帝皆同一族;宓辩其不然之本,又论皇帝王霸养龙之说,甚有通理,谯允南(周)少时数往访之,记录其言于《春秋然否论》,文多故不载。”[20]是秦宓不仅提出相反观点,且更有其理证考论,故云“不然之本”。然此“甚有通理”之说竟未能流传后世,惜哉!惜哉!而据史载,谯周当已聆受其说,且记于《春秋然否论》中,然此《论》惜亦并佚。幸《古史考》遗文尚存五帝之说数条,且其义旨与宓辩合,宜即谯所受秦说之孑遗也:
高阳氏妘姓,以水德王。
高辛氏或曰房姓,以木德王。
有熊国君,少典之子也。
有熊氏已姓,或曰姓公孙。
颛顼、帝喾,帝之身号。高阳、高辛,国氏土地之号。高阳次少昊,高辛次高阳,尧承高辛之后。
是谯周以颛顼为妘姓、帝喾为房姓,与《晋语》说黄帝之子十二姓皆不合;有熊氏即黄帝见《五帝本纪》,“少典子”亦首见《晋语》,其已姓亦见《晋语》,姓公孙见《五帝本纪》,并皆与颛顼、帝喾之姓不同,而与秦宓“五帝不同一族”之说则合,唯佚文中不见尧舜姓氏为足憾耳!又《左传》言:“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21]是姓源于血缘,而氏号则源于封土;谯周言“高阳、高辛,国氏土地之号。”即据此古说,与史迁“异其国号以彰明德”之说显不相合,亦与《白虎通德论·号篇》之以赞颂之辞释解五帝氏号者大异。《白虎通》东汉官学今文家之说,且经章帝“称制临决”所定,而周则实事求是谨守古义、置钦定师说于不顾,实可钦佩。依谯氏之解,则五帝氏号不同实乃以其为不同国土、不同地域之不同邦国。谯周于此又言及五帝之“德”,德之原始意义为“道德”、“德性”,以现代辞语引绎言之,可释为心理状态、心理素质或性格情操,其具体表现则为文化习俗。文化受各方面之影响、制约或推动,而可有不同之形态,不同之层次,不同之类型。《晋语》载司空季子论说炎黄二帝所以异德之故,深有助于吾人对古帝异德之理解:
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以姬、炎帝以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德之故也。异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
“成而异德”是文化之形成深受地理环境之影响;“异姓则异德”,是文化之生长亦受遗传基因之影响。“异德则异类”,此“类”即“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之“族类”,[22]族类文化不同则易生矛盾甚且以兵戎相见(用师以相济),文化相同则能团结同心、宾从和合。此为春秋时有识者之语,当为实录,用以理解五帝时情况,当最为确切。然此“德”字经战国阴阳家邹衍之流以五行学说为释后,一变而为神秘主义难于诠释之“德”,此为吾人所不取,谯周所谓之“水德”、“木德”、“金德”,止为各国氏不同文化习俗之表述,而不包含他义。《古史考》于记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外,又记:“穷桑氏,嬴姓也,以金德王,故号金天氏,或曰宗师太皞之道,故曰少皞。”此当为谯氏接受郑玄之说。郑云:“德合五帝座星者称帝。”因此少皞纳入五帝,并云:“实六人而称五者,以其俱合五帝座星也。”[23]谯氏序少皞在高阳之前,亦与郑氏合。综上所述,谯氏记五帝之文虽已残缺不完,然据此已可推知,所谓五帝实为五六异地、异姓、异德之古帝;亦即谯氏笔下之五帝实为长期共存生活于不同地域、秉受不同血缘传统、创造出不同特色文化之五六古国酋邦(或民族)。此种场景深有合于近世学者据古文献考论中国上古为三五共存之古民族(或民族集团)、或据出土文物考论中国新石器时期为三五区系不同之古文化,从而提出中国文明起源多元论之说。是谯氏师弟“甚有通理”之宏论,虽仅存残文断简,而实无价之吉光片羽,是弥足珍视者也。
《古史考》中虽有与祖国原始社会生产演进程序相符之记载,有祖国原始社会组织从部落到酋邦之实录,有与祖国文明起源多元论不谋而合之论述,然以时代之局限,谯氏对此固不能有理论上自觉之认识,而彼竟能突破当时异说纷纭杂乱无章之古史氛围,自觉作出接近科学实事求是之抉择,写出如上之记述,其识见之卓越实可以追迈前贤而示后人以轨范者矣,然继志述事乏人,遂至精卓之论成为绝唱,惜哉!而谯氏之能出此精识睿见,其师秦宓“五帝不同一族”之千古绝识固有以启之,而当时主流学术之发展转变所予之孕育哺乳实亦不可忽也。
中国学术自汉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后,儒学遂为汉学主流,以奉五经为宗主,故又称为经学,且当时学术笼统,尚无经史四部之分,虽有史著,但为《春秋》之附庸。而讲经之家则又分为今古,两家学风,迥不相同,今文说经,专重微言大义,通过讲经以阐儒理,其说古帝悉为圣智,而于古史则多违忤,虽大盛于西汉,且东迁以后仍立于学官,然时过景迁,世异事变,信奉之徒日少而势以衰。古文兴起西京末叶,重在训释文本,其文字训诂、名物考释,皆能求是,颇便解读文献、理解古史,“后学甚便之”,故廖季平先生称“今学为经学,古学为史学”,先君子亦以为的当。古文虽于汉世未获立于学官,然大行于民间,并于东汉末最终取代今文之学术主流地位,而史学遂亦因此取得有利发展之环境。至晋世,史学发展成为与经、子、文并列之独立地位。晋荀勖《中经新簿》分群书为四部: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诸书属丙部,是为史部之权舆,与六艺之甲部、诸子之乙部、诗赋图谱之丁部并列为四部。[24]荀勖卒于太康十年(公元289年),作《中经新簿》在咸宁五年(公元279年)汲冢出竹书之后、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勖为中书监前。[25]谯周(公元201-270年)生于汉献帝建安六年,卒于晋武帝建衡二年,[26]正生活于经古文学取代今文学主流学术地位之后、史学得以长足发展之际。然巴蜀与中原稍异,东汉后期“益州多贵今文而不崇章句”,[27]是经今文学仍犹较盛;当谯周出生三十余年前,已有古文大师马融弟子梓潼杨充返蜀,“教授州里”。[28]至周幼时,“荆州之学”大盛,宋衷、司马徽等传授马融之学,蜀中尹默、李仁并为弟子,赤壁战前并归州教授。善郑氏学之许慈及治《左氏》之来敏亦于建安中赤壁战前奔蜀。蜀中古学因以渐盛。及刘先主入蜀,所从多荆州人士,其尝从学宋衷、司马徽者当不少,备青年时尝师古文大师卢植,后又“周旋于陈元方、郑康成间。”[29]及入蜀,以来敏为典学校尉,尹默为劝学从事,许慈、胡潜为博士,其倾斜古文,固可见也。蜀中古文之学此后大有发展,故蜀汉时期治古文者颇多,如常勖、司马胜之、任熙、常蹇、常宽、黄容、王化、文立等,皆载于《华阳国志·后贤志》,其史文失载者尚不知几何?及谯周既长,已当蜀中古文日盛之际,唯《谯传》但称其“研精六经,尤善《书》、《礼》”,[30]于其师承则乏明文,史虽载其数访秦宓,而宓之学脉亦所难定。然就谯书遗文考之,则意其所习当为古文也。其《五经然否论》遗文中两引《周礼》,[31]然《周礼》虽为古学说礼宗主,而今文家则以为“末世渎乱不验之书”,“六国阴谋之书”,[32]绝不以为六艺经传,更不会引之以为立论根据。《左传》亦今文家诋之为“不传春秋”、“不祖孔子”之书,[33]故多次抵拒其立于学官,而《古史考》佚文中竟四次引之以驳《史记》,且称之为《春秋传》,此绝不可能出自今文家之口。其论丧服齐衰三年,虽并引今古家说,而其结语则云:“凡此之类,今文家不如古也。”至其引“古尚书说”,引“古文礼”说,皆可为周治古学之证,兹不赘述。或以周尝问谶术于杜琼,琼治《韩诗》兼明内学,显为今学之徒。然周为通儒,其学堂庑广阔,于当时学术盖无不涉猎,问识于琼,亦意中事。至其偶作谶语者,则以善于审时度事而闲一玩文字游戏耳,固不以为学问之道也。故其弟子陈寿为之作传,绝口不言其“习谶纬”、“明谶术”之类,止以“晓天文,不以与意”一语轻轻带过;《杜琼传》虽言周“亦缘琼言触类而长之”,然同传明言琼之“内学无传业者”,是周固偶一为之,而非琼受业弟子。承祚之所不言,盖亦实录也。而周之精于古史之学,并多作史著,皆非偶然,古文之风固史学也。
笔者于此对谯周及其师秦宓古史之学给予高度评价,虽不敢自以为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自另类视之,或不免片面之讥,故以“片论”名篇,意涉双关,然耶?否耶(亦用周语),幸读者有以教之。
注释:
[1][26]《三国志·谯周传》。
[2]《二十五史补编》第三册。
[3]《晋书·司马彪传》。
[4]章辑在《平津馆丛书》,黄辑在《汉学堂丛书》。
[5]载《中国史学史》第二章,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6]《史记》三家注本附司马贞《补三皇本纪》。
[7]《礼记·曲礼·正义》引谯周。章辑本此条有误。以下凡与章辑异者皆注出处,未注者即见章辑。
[8]《反杜林论》第11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第49、50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10]《礼记·月令·正义》引《皇王世纪》。
[11]《风俗通义·皇霸第一》引《尚书大传》及《礼·含文嘉》。
[12][13]《礼记大题·正义》引。
[14]《礼记·曲礼·正义》引。西汉学者虽已有将神农、炎帝合为一人之说,然谯周仍恪遵农炎各别之古义,见《左传》昭公十七年《正义》、《曲礼·正义》引谯说。
[15]“炎帝”二字司马贞原作“神农”,章宗源知谯氏以农炎为二、且神农在炎帝前,必不能“八代五百三十年”遂下接轩辕;而司马贞则以农炎为一人,故章以“神农”当贞所改,因仍还作“炎帝”以符谯意。兹从章本。《命历序》云:“炎帝号曰大庭氏,传八世,合五百二十岁。”与《古史考》同,谯或即用此说。
[16]《路史·前纪》卷二。
[17]《礼记·礼运》。
[18]二篇为《大戴礼记》篇名,其写作当在战国时。
[19]《崔东壁遗书》第27、37页。
[20]《三国志·秦宓传》。
[21]《左传》隐公八年载众仲语。
[22]《左传》成公四年引《史佚之志》。
[23]《曲礼·正义》引郑注《尚书中候敕省图》。
[24]《广弘明集》卷三阮孝绪《七录序》,《隋书·经籍志·序》。
[25]《晋书·荀勖传》。
[27]《三国志·尹默传》。
[28]《华阳国志·先贤志》。
[29]《三国志·刘先主传》、《华阳国志·刘后主志》。
[30]原作“尤善书札”,“书札”不辞,疑“札”字有误。经检《说文解字》示部,“礼,古文礼”,故汉碑中“礼”常作“礼”,此为汉世通习。是此处“札”字显为“礼”字形近之误,今改作“礼”。
[31]书载马国翰辑《玉函山房辑佚书》,下引同。
[32]《周礼注疏》孔颖达《周礼正义序》附录《序周礼废兴》引汉林孝存、何休说。
[33]《汉书·楚元王传》附《刘歆传》、《后汉书·范升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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